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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首个五星级酒店开发建设项目全球招商!(第二次)

  • 发布时间:2020-11-25 05:40:42

零陵区星级酒店项目招商(第二次)招标

公  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零陵区星级酒店项目招商已批准公开投融资招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融资。招商人为零陵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投融资招商。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零陵区星级酒店项目招商;


2.2项目概况:零陵区星级酒店及综合体开发项目,总投资10亿元人民币,其中酒店项目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项目着力打造五星级酒店、房产开发和休闲商业街等服务设施,建成集购物、酒店住宿、餐饮、休闲、娱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大型城市综合体,打造零陵区标志亮点工程。


2.3建设地点:永州大道、政通二路交汇处西北。具体位置详见《项目规划红线图》;


2.4初步规划意见:

2.4.1酒店初步选址红线图(附后)



2.4.2酒店初步规划意见

用地位置(S1):永州大道、政通二路交汇处西北。

用地面积:约40000㎡(60亩),具体面积以国土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用地性质:商业设施用地。

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2.5,建筑密度<42%,绿地率≥28%,建筑限高36米(并满足机场净空要求)。


2.4.3配套开发初步规划意见

S2地块

用地位置(S2):永州大道、政通二路交汇处西南。

用地面积:约21700㎡(32.5亩),具体面积以国土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用地性质:商业设施用地。

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2.5,建筑密度<42%,绿地率≥28%,建筑限高36米(并满足机场净空要求)。

S3地块

用地位置(S3):政通二路与文惠路交汇处东北。

用地面积:约33294.6㎡(50亩),具体面积以国土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用地性质:居住用地。

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8%,建筑限高36米(并满足机场净空要求)。


2.4.4公共停车场初步规划意见

用地位置(S4):政通二路与文惠路交汇处东北。

用地面积:约15500㎡(23.2亩),具体面积以国土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用地性质:交通枢纽用地。


2.5项目内容:按国家旅游局五星级酒店评定标准(国标GB/T 14308-2010)的要求建设五星级酒店。


2.6招标范围:对该项目建设进行投融资。


2.7建设周期:自投资商摘牌取得土地使用权后,36个月内全部建成投入运营,其中酒店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一年内完成主体工程,争取在第二年内装修完工并投入运营。



三. 优惠政策


3.1投资方在建设期间行政事业性收费区级实得部分全免,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30%收取。


3.2酒店用地约60亩,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区财政按土地出让价款的100%的等额财政资金奖补投资方,用于酒店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兑现方法如下:


(1)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方案必须达到五星级酒店的硬件要求且已按方案开始进场施工时,区财政按土地出让价款的80%的等额财政资金奖补投资方。

(2)五星级酒店项目封顶时,区财政按土地出让价款的20%的等额财政资金奖补投资方。


3.3城市综合体用地82.5亩,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区财政按土地评估价款的 30%的等额财政资金奖补给投资方,用于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兑现方法如下:

(1)综合体开发地块规划建设方案审批通过开始进场施工时,区财政按土地评估价款30%的80%等额财政资金奖补给投资方。

(2)综合体开发地块建筑封顶时,区财政按土地评估价款30%的20%等额财政资金奖补给投资方。


3.4酒店北侧、商业综合体南侧的公共停车场用地23.2亩政府征收后免费提供给项目配套建设,不办理土地不动产权登记证。该停车场必须按政府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其建设费用和管理费用招商人不再投入由投资方负责,可以按规定收取合理的停车费,但必须对外开放,发挥好公共车辆停车场效应。


3.5积极协助乙方争取国家和省市各类项目资金,并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3.6酒店项目经营后,五年内产生的税收区级留成部分,区财政按100%的标准等额财政资金奖补给投资方,用于酒店基础设施建设。


3.7城市综合体竣工运营后,投资方在零陵注册公司缴纳的税收区级留成部分(不包括不动产销售税),区财政前两年按50%、后3年按30%的标准等额财政资金奖补给投资方。


3.8将该酒店项目纳入有关接待和旅游等部门的指定接待酒店。


3.9项目投资方对酒店和综合体项目同时开工建设,并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后的两年内完成酒店和综合体项目投入运营的,招商人一次性奖励投资方人民币500万元。



四. 招商投标人资格条件


4.1具有不低于四星级酒店经营管理业绩,或者是与国内外具有五星级酒店管理经验的企业签订了对该项目具体托管协议的投资商优先。


4.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资商须向招商人指定银行账户缴纳1000万元项目招商响应金。中标投资商的招商响应金转为土地出让金;未中标的投资商的招商响应金予以全额返还(不计利息)。

招商引资响应金账号:

A.境外资金请转入以下账号:

BANK NAME:BANK OF CHINA HUNANBRANCH

SWIFT:BKCHCNBJ970

ACCOUNT NO: 588571771905

ACCOUNT NAME:THE YONGZHOULINGLING NON-TAX INCOME ADMINISTRATION STAR HOTEL PROJECT DEPARTMENT

收款行: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

SWIFT:BKCHCNBJ970

账号:588571771905

户名:永州市零陵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星级酒店项目部

B.境内资金请转入以下账号:

收款行:中国银行永州市零陵支行

户名:永州市零陵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汇缴结算户

账号:585957359226


4.3投资商与招商人签订投资协议后1个月内,须在零陵区注册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以该企业名义从事五星级酒店的建设经营活动。


4.4境外企业应满足在中国投资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六. 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有意参与本项目于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20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有效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证明材料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具有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融资承诺书》、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原件,并提供以上证件验原件后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到零陵区商粮局五楼登记报名,逾期不受理。若投资方为境外投资商,其所提供的报名资料以区商务和粮食局审核通过为准。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整,售后不退。



七. 澄清答疑


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八.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 4 月4日 9 :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零陵区政务中心八楼开标室 。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零陵政府网、零陵新闻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十. 行政监督




十一.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零陵区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3874638583




来源:区商粮局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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