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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温津贴每人每月180元,你收到了吗?

  • 发布时间:2021-07-30 18:30:00

昨天开始进入到2015年的三伏天。7月3日,、国家卫计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要“加大防暑降温经费投入”“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全国至少已经有27个省份明确了2015年高温津贴标准,部分地区的高温津贴已经进入发放期。

  ■金额

  各省标准不一

  据记者统计,全国至少已经有27个省份制定了高温津贴标准,未制定的分别为,河北、黑龙江、西藏、青海4个省份。

  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不一样。在这27个省份中,有13个省份发放标准为按月发放,比如内蒙古,每月180元,另有14个省份按天发放。

  按月发放的地区中,如发放高温津贴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津贴金额最高的为山西和江西,为240元每月,浙江省为225元;最低的为山东省,为120元每月。

  按天发放的地区中,标准最高的为天津,24元每天,最低的为贵州,8元每天,与天津相差2倍。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高的多数为东部地区。与此相反,西部地区的一些省份发放高温津贴较低。

  记者统计发现,在明确发放时间的22个省份中,发放高温津贴时间最长的是海南,为4~10月,有7个月,紧随其后的为重庆,时长为5~10月,为6个月;发放时长最少为3个月,有4个省份。

  由于我国南北方气温差异较大,各地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长短不一,这和我国各地气温差异有关。其中,多数省份发放时长为4个月,多为北方地区,达到11个省份。

  另外,记者注意到,安徽、新疆和四川等地发放高温津贴则没有天数的限制,规定以当地气象台公布的气温为准,当地气温露天在35摄氏度、室内不能降低至33摄氏度以下时,就可发高温津贴。

  ■回溯

  湖南10年未涨

  据了解,高温津贴标准应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在目前已经制定标准的27个省份中,多数省份的标准多年未调整,有的地区甚至还在用10年前的标准。

  其中,山东的高温津贴仍为2006年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为目前补贴标准最低的省份。

  另外,补贴较低的广东和湖南均为每人每月150元的高温津贴标准,分别为2007年和2005年制定的标准,至今没有提高。

  目前,最近调整标准的地区仅有北京、天津、浙江、宁夏4地,于2014年起对高温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

  调整情况分别为,北京室外和室内高温作业的补贴最低标准上涨到每人每月180元和120元;天津由每人每天21元提高到24元;浙江调整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

  宁夏规定,高温、露天作业人员和其他作业人员分别提高到每天12元和8元,同时也将发放时间调整至6~9月。

  ■追问

  发绿豆汤能替代高温津贴?

  日前,网友在微博发帖表示,自己是油田的一线工人,根本不知道高温津贴是什么,从未领取过,凸显出高温津贴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部分企业单位并未执行这些政策。

  另外,还有一些企业用饮料、绿豆汤、糖茶之类的物品代替高温津贴。《通知》指出,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也不得充抵高温津贴。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拨打举报电话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

  针对这一问题,全国总工会新闻发言人、宣教部部长王晓峰在7月2日全国总工会新闻中心新闻通气会上表示,目前各级工会已经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劳动待遇;各级工会要积极做好高温天气职工防暑降温工作,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劳动待遇。工会历来主张不得以发放钱物来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声音

  防热也得防冷

  2012年盛夏,暂行了52年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终于被《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所取代,新办法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日最高气温达到40摄氏度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这两年相关规定的完善、高温津贴的调整不断提速。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现实执行当中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少,各种冷热不均的痼疾并未完全解决。

  例如,一些福利待遇好的单位职工还是可以在吹着免费空调的同时,领取防暑降温津贴、享受各种福利。但是不少最最需要高温劳动保障的一线员工,例如建筑工地的农民工、物流公司的快递小哥等,却未必能享受到应有的劳动保障,高温津贴也是雾里看花。再比如,目前有的省份仍未制定高温津贴标准,有的省份补贴标准已经10年未涨……

  这些问题都说明,在高温劳动保障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拿高温津贴来说,各地不妨制定一个动态的标准,和CPI之类的数据挂钩,该上涨的时候自动按照百分比上浮。对待某些领域基层员工、临时工福利缺失的问题,则需要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一起发力,加强监督检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敦促小气的企业按时发放高温津贴,相关部门不妨开拓更多的举报、投诉渠道,从电话、信件,到电子邮件、微信,都可以成为投诉的平台。此外,每一起投诉都应该及时调查处理,然后公布出来,这既可以让违法企业曝曝光,又可以对旁观者起到警示作用。

  其实,在大热天里值得注意的除了防范高温,还有防范低温。

  此前《今晚报》曾报道说,在天津,电影院等公共场所空调温度过低很常见,空调“控温令”遭遇执行难。这样的情况既不利于大家健康、不利于节能减排,还会让高温酷暑里在室外作业的一线工作人员更多地感受到不平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凡有空调设备的商场、超市、餐饮、宾馆等公共场所,夏季室内空调温度不低于26摄氏度。这样的标准,和《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一样,都应该得到更严格的执行。我们期待2015年的夏季应有的人文关怀像清风一样,尽可能地帮我们散去暑热。

  ●日最高气温35摄氏度以上为高温天气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摄氏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高温来袭你该享受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天气,调整作息时间:

  ①日最高气温达到40摄氏度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②日最高气温达到37摄氏度以上、40摄氏度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③日最高气温达到35摄氏度以上、37摄氏度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据《法制晚报》)

【来源: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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