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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拒绝的导盲犬:盲人的“眼睛”为何成负担?

  • 发布时间:2020-12-01 05:37:02


十多年前的日本电影《导盲犬小Q》让国人认识了导盲犬这一工作犬种,每个看过这部电影的人或许都会喜欢上这种安静的工作犬。


十多年过去,在中国,一部分盲人的生活也离不开它们。使用者们很难用一句话解释清楚,自己与导盲犬之间的关系,经年累月形影不离的陪伴,早已不是工具性的辅助那么简单。安全感、忠诚、依赖,抑或成为共进退里无可替代的彼此。


关于导盲犬,这些你得先了解一下。全国约有1700多万视力残障人士,可是正在服役的导盲犬不超过100只。导盲犬挑选的犬种主要是拉布拉多、金毛等性格温顺的犬,而且,成为导盲犬的先决条件是,在7代内没有攻击同类和人类的记录,培养一只专业导盲犬需花费12万元,残疾人证、导盲犬证、犬只的免疫证三证齐全的才是一个合格的导盲犬。



2017年2月,10岁左右因病失明的保险推销员徐清,在拥有金毛导盲犬“呆萌”之后,她觉得,自己的世界骤然大了起来。蛋糕店、菜场,甚至接孩子放学……“呆萌”成了她的眼睛,过去因失明而不便去做的事情,因为“呆萌”的陪伴,变得轻松起来。


但这种轻松却并不是时时刻刻的。  


携带导盲犬出行的徐清,被拒绝上地铁。她在北京金台夕照地铁站待了7个小时。原本再寻常不过的一次出行,最后却演变为一场盲人与地铁工作人员的冲突。


无独有偶,前段时间,著名盲人歌手周云蓬在上海受邀参加音乐节,经历类似遭遇,先后被南京、上海两地的酒店拒绝入住。这位获得人民文学诗歌奖的民谣歌手,打遍了演出场地周边酒店的电话,却没有一家酒店愿意接纳他的导盲犬。想象一下,一个劳累奔波的盲人,一条无处安放的狗狗,一个南京与上海的彷徨之旅。



虽然,允许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的法律规定白纸黑字,清清楚楚。


中国关于导盲犬的法律条例有两条,,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另外就是《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十六条: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


不过,法律给了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的权利,但还没有划出一条标准的道路。


由于缺乏统一的实施细则,目前,国内的导盲犬使用规范遍地开花。民航有民航的规定、酒店有酒店的规定、地铁有地铁的规定,甚至各个城市的具体要求都不相同。


这限制了盲人和他们的导盲犬出行。


另外,与健全的法律相比,整个社会 对导盲犬的认知不足 也是一个巨大的障碍。


对于更广泛的大众来说,人们并不清楚导盲犬和宠物犬之间的区别,对犬只的害怕和不理解,让盲人和他们的导盲犬举步维艰……



本该成为盲人眼睛的导盲犬,最终却成了负担。


我希望这个社会,能对这些工作犬展现出最大的善念,给予最大的方便。失去双眼的盲人因为导盲犬找到了更大的世界,丰富了更美好的人生,这些毛茸茸工作起来严肃认真的小家伙们,值得我们报以最大的敬意。


最后,呼吁大家,关爱残疾人士,为他们大开方便之门,与导盲犬同行!周末愉快,今天没有广告,我就是这么任性的老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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