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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信阳中心城区“禁放令”已全面实施

  • 发布时间:2021-03-10 19: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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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信阳新闻网-信阳晚报

原标题:《信阳中心城区“禁放令”已全面实施 受访市民表示支持 烟花遇冷》

记者 马依钒




11月,信阳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在信阳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自12月1日起施行。实施首日,就有一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被拘留。昨日,记者采访了解到,“禁放令”实施几日来,多数市民表示了解并支持,与此同时,中心城区的烟花爆竹销售遭遇“寒潮”。




《通告》怎么说?必须要了解


禁放范围:

东至五里店街道办事处、五里镇、土城街道办事处;南至东双河镇、十三里桥乡、震雷山街道办事处;西至双井街道办事处、金牛山街道办事处、南湾街道办事处、贤山街道办事处;北至洋河镇、彭家湾乡、甘岸街道办事处等十三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辖区以内。在禁放区殡仪馆院内,可燃放少量小型鞭炮。


处罚措施:

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等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禁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村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本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及时劝阻、制止、举报违法燃放行为。禁放区域内的宾馆、饭店和各类提供喜庆、殡葬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劝阻无效的,应向公安机关报告。



禁放首日,一人违规被拘留


为确保规定的实施,维护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市公安民警走街串巷,深入街道、社区,做了大量烟花爆竹禁放的宣传工作。禁放首日,新马路一超市负责人常某因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记者从老城公安分局五里墩派出所了解到,11月30日,五里墩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新马路四胡同虎头山超市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当场收缴鞭炮8挂。警方依法对该超市负责人常某予以处罚。


“不少沿街的烟酒店、超市、土特产店并无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存在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办案民警徐刚向记者介绍,部分经营者表示不清楚这种行为已经违反相关规定,还心存侥幸,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公安部门提醒,《信阳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已于12月1日正式实施。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环境。对违规违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警方将依法从严处理。



受访市民表态:“我能做到!”


“这是好事!今年过年我家肯定不会放炮了。”昨日下午,在报晓新村社区,居民冯明华看完张贴在小区门口的《通告》后对记者说道,“小区燃放场地比较大,以往过年时,很多居民都会放炮,也有居民为图喜庆,放上几箱烟花。现在禁放了,有利于环保,我想大家都会理解,积极配合的。”


记者先后走访了报晓新村社区、民心社区、河南路社区、农专路社区、贸易广场社区等中心城区的多个社区看到,《通告》已经张贴到位,有的贴在小区门口,有的贴在公告栏,有的还贴在了自行车停车棚。一提起“禁放令”,社区居民都很清楚,不少人还能说出禁放范围和处罚规定。


除了各个市区外,我市中心城区各大酒店也都收到了《通告》,承办婚礼等喜宴时,酒店工作人员也会及时将烟花爆竹禁放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顾客。


昨日下午1时许,记者在北京大街一酒店了解到,当天有新人在此举办婚礼,门口看不见一片鞭炮碎屑。新郎的长辈告诉记者,“本来觉得孩子结婚是家里的大喜事,至少应该放点鞭炮,增添一些喜庆氛围,最后,经过酒店工作人员的劝说,我们决定不放了。”



烟花爆竹销售遭遇“寒潮”


“最近几天没有卖出一挂鞭炮。”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宝石桥附近几家烟花爆竹销售商,得到的都是这种回答。在农科所附近,记者看到,有两家小些的烟花爆竹销售店面干脆没有开门营业。




从事烟花爆竹经营8年之久的吕女士向记者抱怨,“春节前一般是旺季,我们一年到头做这个生意,就指望在销售旺季赚些钱,从八九月份就听说,中心城区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了,现在只能把市场瞄准乡镇批发商。”


“生意已经明显冷清了,最近几天都没什么顾客,只有昨天上午有位女士过来咨询,她说儿子结婚,想放一小挂鞭炮,但受‘禁放令’影响,最后考虑再三也没有买。”烟花爆竹销售商朱迪吉说,“以往都是年前把货备足,现在仓库里不敢多放货,之前订的也已经都退掉了。”


朱迪吉告诉记者,以往限放时,生意影响还不是太大,今年中心城区实施禁放,他和同行们都觉得烟花爆竹的销售肯定会遭遇“寒潮”。



为啥“禁放”?专家这样说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负面效应逐步显现,特别是环保压力与日俱增。”不久前,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市政府党组成员、。


为啥要在中心城区禁放呢?有的市民或许还不是特别了解。为此,记者采访了市环保局相关专家。专家表示,烟花爆竹燃放首先是影响本地区的空气,即便扩散条件较好,也会随着大气传输影响到周边地区。而中心城区的建筑密度大,人口密度大,烟花爆竹燃放所释放的污染物在狭窄的环境中得不到有效扩散,冬季环境容量低,烟花爆竹燃放无异于在有限的扩散空间内,再加进一些污染物。



违反“禁放令”信阳三市民受罚

(来自:信阳晚报,记者:马依钒)


自12月1起,我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昨日,记者从市公安部门获悉,继禁放首日,一超市负责人因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又有三位市民因燃放烟花爆竹,为自己的违规行为“买单”。


记者了解到,中心城区“禁放令”实施以来,由信阳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在信阳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已经在各个街道、社区实现了全覆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违反规定者,视情节可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从市公安部门获悉,12月4日9时30分,羊山新区戴庙安置小区居民熊某强不听劝阻燃放烟花爆竹,羊山公安分局依法对熊某强处以200元罚款;12月6日11时40分,羊山新区林溪公馆祝某明搬家燃放爆竹,羊山公安分局依法对祝某明处以行政警告;12月7日12时许,陈某在羊山新区农林学院东侧燃放了一盘鞭炮和一个花炮,羊山公安分局依法对陈某处以500元罚款。




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信阳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了有效防止城市噪声和大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信阳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烟花爆竹是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过燃烧或爆炸,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效果,各类烟花、鞭炮及礼花弹等。


二、从《信阳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起,以下区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东至五里店街道办事处、五里镇、土城街道办事处;南至东双河镇、十三里桥乡、震雷山街道办事处;西至双井街道办事处、金牛山街道办事处、南湾街道办事处、贤山街道办事处;北至洋河镇、彭家湾乡、甘岸街道办事处等十三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辖区以内。


在禁放区殡仪馆院内,可燃放少量小型鞭炮。


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村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本单位、本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及时劝阻、制止、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四、禁放区域内的宾馆、饭店和各类提供喜庆、殡葬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利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监督、举报。接到举报的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答复监督、举报人。


七、重大庆典活动需燃放焰火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公告。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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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阳新闻网

编辑:徐大伟(微信号yeak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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