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行为法学会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北京市律师协会
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不良资产专业委员会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
二、会议时间与地点
报到日期:2017年11月3日全天现场报到,11月3日下午16:00召开全国律协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工作会及论坛预备会议
会议时间:2017年11月4日全天、5日上午半天
会议地点:北京世纪金源大饭店
三、拟邀请领导
中国行为法学会有关领导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有关领导
李
王卫国(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
朱小黄(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
北京市律师协会有关领导
吴日焕(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所长)
尹正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主任)
四、演讲嘉宾/专家
1、;
2、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卫国;
中国人民大学王欣新教授、徐阳光副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苏洁澈教授;
3、银监会、
4、著名经济学家、金融专家;
5、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6、:
浙江省高院民二庭章恒筑庭长(待定)、
北京一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邹明宇副庭长、
厦门中院民六庭叶炳坤庭长、
广东高院破产庭田飞主任、
无锡中院金融庭陆晓燕庭长等处理国有企业破产、
民营企业破产、
;
7、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甄选10名委员作主题演讲;
8、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上市公司、基金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管理咨询机构、困境企业、投资机构等专家代表: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郭卫华、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总裁丁化美、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崔宇清、四大行之一(待定)
五、本届论坛的论题
1、以金融和破产法学为主要视角解读破产与金融的关系,重新定义金融在破产程序中的意义,即破产与金融--从对峙到融合
2、从金融债权视角看破产程序的适时启动
3、破产语境下的金融债权或担保债权保护
4、重整程序的完善,有待强化程序规范
(1)重整程序中的信息披露
(2)重整程序中如何引导各方博弈
(3)重整计划草案强制批准
5、破产重整程序中的金融参与
(1)通过破产重组方式推进金融不良资产处置
(2)困境企业拯救的金融体系支撑
6、其他有关破产与金融的问题
六、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收取报名费1000元/人,包含资料费、正餐费等,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七、报名方式
联 系 人: 于老师
手 机: 13520104266(微信)
报名: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填写报名信息】